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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这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可在武汉市直接评审高、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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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数量最多的一个群体,每年申报人数也是各系列(专业)之最。今年,我市获批了工程系列所有专业的副高级职称评审权,评委会、评审专业等都相应作了较大调整。


01

我市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无需再到省直评委会申报

今年我市承接了工程类所有专业的副高级职称评审权,这就意味着只要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都可在武汉市参加评审,无需再到省直评委会申报。


02

我市工程系列评委会以及评审专业设置有较大调整

请正确选择相应的评委会、评审专业申报

今年我市工程系列共组建武汉市机械工程、武汉市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武汉市城市建设专业和武汉市部分工程专业等4个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其中,城市建设评委会包括建筑、路桥、港航、测绘、林业、土地管理和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部分工程评委会包括轻工、化工、纺织、医药、环保、安全、标准计量和快递工程等专业。请大家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正确选择相应的评委会以及评审专业申报。


03

我市各评委会的评审专业设置与《湖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基本一致

2021年省人社职改部门组织修订并发布了《湖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我市也相应调整了本市各评委会评审专业设置,与省发布的评审专业目录基本一致,同时根据本市行业领域特点增设了少量评审专业。


04

我市各专业高、中级评委会申报评审条件按省人社职改部门近年来最新发布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工程系列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见下表:

·机械工程专业·

·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城市建设专业·

·轻工工程专业·

·化工专业·

·医药工程专业·

·纺织工程专业·

·环境保护专业·

·安全工程专业·

·标准计量专业·

·快递工程专业·


其中,通信、安全工程中、初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高、中、初级职称均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不开展评审和考核认定。


05

工程类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与高、中级评审申报工作同步进行

申报“考核认定中级”人员所申请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保持一致,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符、相近。若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不相近,则应按评审类相关要求申报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后同等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符、相近的,可免一年见习期。

“考核认定中级”的能力业绩条件要求与申报评审中级的能力业绩条件要求相同。


06

申报工程系列职称,放宽论文要求

我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工程系列放宽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要求可用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例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员,不作论文要求。


07

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以下专业工作的可提前1年参加职称评审

具体如下:工程系列水利电力专业、环境工程专业、林业专业、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专业、土地管理专业、测绘专业、快递专业、安全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路桥、港航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08

毕业后一直在非公单位工作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条件的可直报“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一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尚未认定助理工程师的人员,可比照企事业单位中同等学历、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申报工程师。

全日制博士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满3年、尚未认定工程师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09

30项职业资格,可与工程类职称直接对应

为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我省制定发布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目录。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监理工程师、建造师、安全工程师等30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工程系列相应层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和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应关系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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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职业发展双贯通欢迎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

在我市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人才,按照《湖北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试行)》(鄂人社函〔2019〕80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申报评审工程类中高级职称,能力业绩按照各相应职称系列(专业)评审条件把握。